各学院(部):
我校将启动2014届(11级)学位论文校内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论文应按照盲审形式重新提交
1.删去论文封面中的学生和导师姓名
2.删去论文原创性声明中的学生和导师姓名(大部分电子稿论文此部分都为空)
2.删去论文的后记、致谢中反映学生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3.删去论文的附录中“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的成果”反应学生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4.论文电子稿命名统一调整为“学号-专业-论文题目”,每个专业独立设置文件夹
二、抽检论文提交时间
截止到9月30日。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