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在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应广大瑜伽爱好者的积极要求,经教工瑜伽协会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瑜伽训练活动,现将协会的活动安排以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学期9月10日起继续活动
周一、周四中午11:40—12:40;
周三中午12:25—13:25。
二、活动注意事项
1、参加中午时段瑜伽活动的老师,活动前后半小时禁食。初学者活动幅度不大,可在活动前适当进食水果、面包。
2、瑜伽锻炼要求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会员须持会员卡于活动前10分钟进入场地准备,并将手机静音。
3、瑜伽垫、瑜伽服自备。
请相互转告。
浙江财经学院教工瑜伽协会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