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代表团:
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党委批准将于五月初召开。为了做好大会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1年4月8日至4月22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申报大学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3、必须填写提案表(在校工会网站“表格下载”下载)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一般由教职工代表一人提出,两个以上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4月26日前送至筹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五、优秀提案的评选和表彰
本次教代会将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浙财工[2010]21号)继续评选优秀提案,并对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第五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
浙江财经学院五届三次“双代会”筹委会
2011年4月7日